为迅速推进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工作,在前阶段公检法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达成初步意见的基础上,6月30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金山院检察长周绪平带队赴镇江市中院,会同市院公诉处、民行处负责人与镇江市中院、京口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就金山院牵头起草的《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磋商,与会人员对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论证,在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细化措施等方面予以了进一步明确、达成一致。下一步,金山院将根据会商意见,对《意见》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