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习强国 时间:2023年4月7日 作者:卢广袖
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检察院是镇江、扬州、常州、泰州四市长江流域专门办理长江航运刑事案件的检察机关,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创立了集“打击犯罪、法治宣传、恢复性司法、检警监督与合作”为一体的“检察蓝守护长江绿”品牌,持续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力量。
专业化办案,严厉打击危害长江犯罪
当前,非法采砂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团伙架构复杂,呈现出“产供运销一条龙”的犯罪模式,严重危害长江生态。
针对上述问题,金山地区检察院多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积极推动“一案一现场、一案一分析、一周一交流”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办案队伍。
近年来,该院加大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上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先后对盗采江砂60万吨的齐某等人、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近3000公斤的张某等人提起公诉,有力震慑、遏制了上述犯罪的高发态势。据该院检察官介绍,自2021年以来,长江镇江段非法捕捞类犯罪同比下降约30%。
恢复性司法,积极修复受损长江生态
2021年3月4日,在长江镇江段一处江面上,由金山地区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镇江市渔政监督支队等多家单位组织的一场增殖放流活动举行。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投放鱼苗30万尾,所有购买鱼苗费用均由非法捕捞案的当事人承担,在修复资源的同时也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一次现场法治教育。
不仅通过督促非法捕捞当事人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长江渔业资源,对于非法采砂案件,该院在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替代性修复评估方法”。如在办理齐某等人非法采砂案件中,该院在镇江市检察院指导下,对齐某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412万余元,获法院采纳。作为江苏省首例长江非法采砂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也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参考借鉴。
社会化治理,持续凝聚长江保护合力
“检察官讲得好,我们有责任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长江!”听完检察官关于长江十年禁捕的普法宣传后,居民们纷纷这样说。
近年来,金山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坚持发掘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多条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积极深入社区、企业、校园等开展长江大保护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争做长江大保护的践行者、生力军,不断凝聚起保护长江的共识与合力。
“我们将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责,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全力守护长江母亲河。”该院检察长李晓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