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我院长江航运检察部的检察官来到镇江市朱方路小学,给该校老师上了一堂廉政教育警示课。
检察官结合办案实际,围绕党员干部触犯法律的认识误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预防措施等三个方面,通过真实鲜明的案例,讲述了《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廉政教育课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校老师纷纷表示:通过这次的学习,扫除了自己认识上的误区,筑牢了防腐败、防渎职的心理防线,更应当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履职、谨言慎行、拒绝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