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省院召开全面推进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镇江市检察院续开推进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动员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祥、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金山地区院检察长周绪平,驻镇四所监狱的监狱长、分管副监狱长、纪委副书记出席会议,市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监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金山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金山检察院检察长周绪平从巡回检察组织机构的安排、巡回检察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以及相关纪律要求三个方面,介绍了镇江市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具体安排。镇江监狱监狱长颜丙中代表镇江地区监狱从思想认识到位、协同配合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等三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结束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祥对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全面理解巡回检察工作目标和任务。两级院要把履职尽责作为衡量试点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与监狱工作有序发展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对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检察监督,与监狱共同提升教育改造的质量和效果,力保罪犯释放之后,成为一个“合格产品”,一个守法公民,能够很好的回归社会。二是要注重协作,强化与监狱方的沟通和交流。巡回检察组要在做到正确履职、监督到位不越位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监狱同仁的沟通联系,多与监狱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监狱重要工作部署和发生的重大情况,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的最大化。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市院党组将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判指导和督促检查,妥善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紧紧围绕巡回试点工作新举措、新要求,聚心凝力、协同推进、取得实效。金山院要拿出主要精力和优势力量完成巡回检察工作,发挥巡回威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巡回检察工作的纪律约束,确保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权责分明、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