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在
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新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近五年来工作回顾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市检察院相继被授予全省检察工作优秀奖、市级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十佳单位。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先后出台助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八条意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依法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管理秩序的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812件1715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4件86人。开发区检察院设立全国检察机关首个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扬中市检察院查办的京口区科技局原副局长贡强受贿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
——全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紧扣市委“生态领先”战略部署,先后推出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四五行动”计划、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危害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等一系列举措,依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公诉56件140人,立案查办资源环境领域职务犯罪20件21人,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8份,为守护镇江青山绿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市检察院创新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做法被环保部评为全国最佳事例,牵头构建的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被确定为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丹阳市检察院牵头成立江苏首个县级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与推介。
——扎实抓好民生“三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镇江建设,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412件5763人,提起公诉11495件16100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和生活安宁。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生产销售假牛肉、毒胶囊等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35件103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扬中市检察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中央电视台曝光的“8·22”系列电信网络犯罪案1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聚焦反腐倡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反腐败职责,在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查案行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328件389人,其中百万元案件141件,千万元案件16件,亿元案件4件;处级以上干部28人(含厅级2人,省级1人);挽回经济损失1.9974亿元。相继查办了市民防局原局长朱冬生、市国资委原主任尤廉、华润电力集团原总裁王玉军、江苏索普集团原董事长吴青龙等一批大案要案。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全力以赴完成山西“1.23”系列专案查办任务,共立案查处16件20人,依法查办和出庭公诉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特大受贿案,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切实加大惩治力度,共立案查办91件11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76件,占比83.5%,科级以上干部30人。相继查办了丹阳市原埤城镇党委书记吴国庆玩忽职守、受贿案,丹徒区科技局原局长魏志康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市检察院“新网工程”反渎查案专项行动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惩防结合、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继建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和手机版警示教育基地,市委、市政府发文在全市安装启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介绍推广。探索开展网上预防邮路建设,全面推行网上行贿档案查询,受理各类查询申请35275次,建议对有行贿记录的672个企业和个人限入工程建设市场。深入开展案例剖析、廉政教育,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暨创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共有600余家单位参与,促进了源头预防。
三、聚焦依法治市,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积极投身全市法治建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受理和处置各类信访8913件次,依法妥善处置“e租宝”等一批重点案件,为G20峰会等重大活动的举办营造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121名特困被害人进行救助,《检察日报》予以专题报道。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被评为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法治惠民镇村行工程,有5个事项获评全市“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惠民项目”。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强化侦查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3件次,纠正漏捕漏诉310人。丹阳市检察院监督立案的一起冒充公安退休人员诈骗巨额财产案的犯罪嫌疑人陈学榜,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依法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提起刑事抗诉22件。大力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相继推出监所检察“院处合一”改革、跨行政区划检察模式,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82件,对94名罪犯督促收监执行。金山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
——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共提出、提请抗诉9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4件。加大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44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发出公益类支持起诉书354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向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97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为全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丹徒区检察院针对发现的一起行政处罚履职不当情形,依法督促执法部门撤销了原行政处罚决定。
四、聚焦改革创新,大力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在全市首批遴选产生239名员额检察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员额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所有员额检察官深入一线办案,强化了司法责任,提高了办案效率。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类别,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更加注重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切实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改革,加大案件信息发布和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4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066条、法律文书4749份。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10件次。出台律师诉讼权利保障规定、律师阅卷接待办法,切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法治节目制作中心,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网络媒体开展检察宣传,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年度贡献奖,官方微博、微信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微博、全国检察微信二十强。
——大力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成职务犯罪虚拟侦查中心,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犯罪侦查大数据分析软件——“8S反贪智网”,有力地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加强技术人才培养,推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竞赛中,市检察院技术局一名干警勇夺冠军,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五、聚焦从严治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严格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从严控制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使用,建成标准化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省苑”,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和国内专家学者的好评。构建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模型,规范审查流程,明确公诉标准,在全国职务犯罪公诉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自主研发检察业务管督考4G管理系统,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问责追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共有16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国精品案件、优质案件。
——持续推进作风效能建设。从严从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的“四个意识”。制定出台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二条指导意见、检察人员行为约束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深入开展公正司法自查自纠、廉政教育巡讲等活动,筑牢制度防线,引领干警守纪律、讲规矩。加大对基层院巡察力度,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规案件,保证了队伍的忠诚干净。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业务素能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教育培训和业务实训活动,举办各类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260余次,促进了干警职业素能的提升,共有48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十佳能手,5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9人被评为省“333”工程和市“169”工程培养对象,23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有334篇理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发表,99篇论文在省级以上获奖,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每年市“两会”,市检察院均派员列席会议,认真记录代表审议讨论检察工作的意见,逐项制定措施,深入抓好落实整改。对人大、政协交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意见、建议、提案和事项,市检察院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及时答复。同时,每年均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通过邀请视察、组织座谈、通报工作、参与评议、登门走访等形式,大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近五年来,共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1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7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走访、联系代表、委员3100余人次,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项评议中,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票在参评单位中名列前茅。
各位代表,近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真抓实干中担当,在锐意创新中发展,在破解难题中奋进,谱写出镇江检察发展史上的新篇章。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两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均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三是司法改革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机制及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四是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还不够全面,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担当、奋发作为,大力提升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护航创新发展。紧紧围绕“聚力创新”战略,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财产权益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产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业化、精准化水平。严肃查处和预防科技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
二是着力促进民生改善。认真落实“聚焦富民”要求,积极参与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食品药品流通领域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犯罪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生态权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工作链条。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预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办案。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快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建立大部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推进落实。
五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大力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机关效能革命为抓手,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大基层院建设力度,推动两级院均衡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镇江检察事业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