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15人非法捕捞案获一审宣判,所有被告认罪认罚,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被告人张某某及团伙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判决后无一人上诉。
我院深入开展五一节前安全防范检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检察院来我院交流考察
我院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政治轮训暨“春训”活动
我院向镇江监狱送达1号检察建议
镇江金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