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某等3人非法采矿案获一审宣判,被告人许某某、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三年三个月,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执行,并处罚金。
我院深入开展五一节前安全防范检察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城地区检察院来我院交流考察
我院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政治轮训暨“春训”活动
我院向镇江监狱送达1号检察建议
镇江金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