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罗某某故意伤害案经京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罗某某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江苏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岗位技能考试(镇江考点)开考
听!雄壮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在镇江市检察院奏响——
我院干警赴镇江实验高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院领导赴辖区内各监狱开展安全防范专项检察
镇江金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