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成长关乎祖国的未来,也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进一步贯彻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10月20日下午,围绕“七色花开,馨香未来”法治进校园活动主题,镇江市检察院召开了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会议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兴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姚平,团市委副书记王思思,省市两级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等参加活动,《人民日报》、《江苏法制报》、《现代快报》、《镇江日报》、镇江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袁媛主持活动。
现场播放法治教育片《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基于这份共同的责任,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会签《关于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共同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保障校园安全,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深入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将在为期两个半月的时间内,联合行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制作“预防校园欺凌”视频并纳入班会教育、组织“我拒绝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签名承诺、开设“菜单式”法治教育课等方式,进一步把准全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现状,突出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综合治理,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陈兴生副检察长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4件131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件98人。
今年以来,针对侵害未年人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校园欺凌案件、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亟需解决,镇江市两级检察院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用一抹检察蓝全力守护“少年的你”:联合法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团市委、市妇联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家庭教育作出细化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监护人,责令接受一定时间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开展了“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9月,全市未检条线共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6份、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职能部门均给予有力的配合,开展了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和监督检查活动,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切实维护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探索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丹阳市检察院牵头会签《丹阳市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的办法(试行)》,在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比如,近期丹阳市检察院就组织对辖区内拟招聘的240余名新老师进行了入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规定时间反馈教育部门。
一年多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142名检察官兼任300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模拟法庭、云讲座等400余场;探索建立涉性侵人员限制从业、强制报告制度,推进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建成运行“静思园”、“航标灯”等特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出版防性侵亲子读本《姐姐告诉我》,这些都为防范涉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姚平表示,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成立校园欺凌处置小组,签订班级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校园欺凌事件及时科学处置;组织全市学校分管校长进行防欺凌、防暴恐等法治思维培训;加强家校合作,通过“家长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校园欺凌微视频大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团市委副书记王思思表示,团市委紧扣时间节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开学第一课、青年有约·法律护航、自护主题等活动,加强宣教力度;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情景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有效提升学生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通过希望工程、青联有约、12355青少年服务台确保帮扶“踏石留印”。不断汇聚各方力量,以共治思维携手司法、教育等部门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网”。
新闻发布会上,全市8家基层院介绍近年办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未成年人案例。
与会人员回答记者提问,重点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预防校园欺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行交流互动。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常态化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制度共建、措施共举,形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合力,共同营造守护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